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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来源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3-03-13 点击量:114
2022年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啦!如果您在2022年度对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公益捐赠,那么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,填报具体捐赠信息,可用于税前抵扣,减免个税。
参考链接: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2020-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2022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
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办理汇算,须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上提前预约,可于2月16日至3月20日,每日6:00-22:00预约办理。如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,无需预约即可办理。
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及主要变化
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,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:
(一)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;
(二)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,以及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;
(三)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;
(四)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。
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,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。
其中与前年度相比,主要的变化有三点:
一是在“可享受的税前扣除”部分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2〕8号)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2年第34号)规定,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、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。
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。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个人养老金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。在缴费环节,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,按照12000元/年的限额标准,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;在投资环节,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;在领取环节,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,不并入综合所得,单独按照3%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其缴纳的税款计入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。
二是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。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,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(2月16日)基础上,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,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。
三是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。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。一是“下有小”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;二是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。
申报流程
步骤1 申报资料准备
请您提前准备好2022年的捐赠票据,票据样式如下图:

步骤2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
1、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进入汇算申报页面。您可以通过下图所示任意入口点击进入,办理业务。

2、 在汇算申报页面,点击“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”,再点击右上角“新增”,填写捐赠支出信息:

3、 在新增页面中填入以下信息:
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| 53310000501780797F |
受赠单位名称: |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|
捐赠凭证号: | 参见捐赠票据右上角“票据号码” |
捐赠金额: | 参见捐赠票据右下角“金额合计” |
扣除比例: | 选择30% |

除上述表格中说明的填写内容外,还需要在备注中说明捐赠的年月和捐赠项目名称(示例见图)。

4、如果您有多张收据,在保存一张后可以继续“新增”,待全部捐赠收据登记结束后,即可全部保存。
常见问题
Q1.捐赠票据如何开具?
1、捐赠人通过转账到基金会银行账号的形式进行捐赠,可以联系基金会办公室,申请开具捐赠收据;
2、捐赠人通过捐赠平台的形式进行捐赠,在填写捐赠单时可以勾选需要开具收据,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,基金会会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。
Q2. 捐赠票据丢了怎么办?
若您在捐赠后取得了捐赠票据,但票据遗失。您可提供您的捐赠信息(姓名、日期以及捐赠金额),联系基金会办公室,帮您查询捐赠票据号码信息。
友情提示: 已取得捐赠票据的捐赠人请妥善保管五年,以备税务机关核查。
如需查询捐赠票据相关事宜,请与我们联系~
联系电话:021-65904930 张老师
政策依据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
《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
《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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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 |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